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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来源:五年制专科部与中专部 发布人:于行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9/11/7 19:09:12 更新时间:2019/11/7 19:14:31

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试行)

为更好地发挥班集体的积极作用,促进班风、学风、校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我院中等职业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且密切配合,学生干部思想品德好、以身作则,工作踏实有效,乐于为同学服务;班委会、团支部作用发挥好,成绩突出,学生干部群众威信高。

 2.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工作得力,效果明显。

3.班级风气正,学风浓,集体活动丰富多彩;全班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同学之间团结互助,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级同学响应学院号召,能够按规定认真上好晚自习,积极参加院、系(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教室和宿舍卫生整洁。

4.具有严谨求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优良学风,学习气氛浓厚。班级年度补考人数比例应低于10%。(计算公式为:班级年度补考人数/班级总人数。)

5.全班同学体质健康达标率为90%以上。

6.一学年内全班无一人受到校纪处分。

二、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比例为参评班级的10%,若申请评选班级均不符合评选要求,则实行名额空缺。

三、评审程序

1.各班在自评基础上进行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先进班集体”申请书、活动策划书、活动记录、工作总结等,经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学团总支。

2.系部领导于每年十月集中受理“先进班集体”申报,各班集体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3.系部领导将结合日常考勤、寝室卫生检查及其他方面的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系部领导将各班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5.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公开征求意见后,报主管院长进行审批。

四、奖励办法

1.每学年学院对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2.受表彰的先进班集体发给荣誉奖状,同时奖给一定的班级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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