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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普法育人沃土 共建平安法治校园】 宪规作尺量初心,法治化雨润青春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朱昱函 阅读: 发布时间:2026/7/15 8:26:33

    编者按:高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仅是立德树人、建设法治校园的重要支撑,也是提升高校治理能力与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障,更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与自我保护的现实需要。2026年是巩固“八五”普法成效、启动“九五”普法的关键之年。长期以来,郑州理工坚持把法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构建“1+15+N”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全方位、多层次织密校园法治育人网络,不断提升师生法治素养。以普法宣传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以法治思维护航师生成长成才,以扎实普法工作助力学校高质量内涵发展。

    为系统展示我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举措、阶段性成效与特色经验,持续健全校园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品牌化开展,党委宣传部特开设【深耕普法育人沃土 共建平安法治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专栏,集中刊发我校法治课堂教学、普法主题活动、校园法治阵地建设、协同普法机制搭建等各维度工作实践与成果案例。与全校师生一同总结普法实践、凝聚法治共识,携手开创校园法治建设崭新局面。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个关于“尺度”与“温度”的故事。这尺度,是宪法的威严、党规的刚性;这温度,是青春的热血、治校的柔情。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常常在思考:法治,究竟是什么?是厚厚的法典,还是庄严的法庭?在我们郑州理工,法治绝不是束之高阁的条文,而是一套扎根校园、鲜活可感的育人实践,它就流淌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回响在每一次朗朗书声中。今天,我想用三句话,来谈谈我心中的“学法于心,守法于行”。

  第一句话:学法于心,宪规作尺,方能校准育人初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高校教育工作者尤其是党员干部,手握办学权力,肩扛育人重担。权力的边界,就在《宪法》框定与党内法规约束之中。

  “法不在于高阁之上的厚卷,而在于教育者心中的方寸。”当我们把党规国法内化于心,作决策时就会多一分敬畏,少一分任性;多一分规矩,少一分逾矩。只有党员干部先守规矩,依法治校才有最坚实的脊梁! 

  第二句话:守法于行,依法治校,方能筑牢保护屏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校园里,守法从来不是空洞的口号,它就体现在每一次为师生排忧解难的行动中。

  今年四月,我校一名同学被“充值返利”诱导下载非正规APP,遭网络诈骗损失14000余元。事情发生后,学校并未批评了事,而是启动法治应急机制:保卫处协同警方取证,学工部门全力帮扶,辅导员老师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开展维权教学。

  这位同学后来感慨地说:“原来,法律不仅是惩罚坏人的利剑,更是保护好人的铠甲。”是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诈骗者需承担刑事、行政及民事责任。这就是依法治校的意义——用制度的刚性行动,回应师生的柔性期盼。

  第三句话:法润青春,护航成长,方能点亮信仰之光。

  青春是蓬勃生长的藤蔓,法治是托举向上的护栏。脱离规矩约束,藤蔓只能匍匐满地;恪守法治底线,藤蔓才能顺势向上、绽放繁花!

  我想告诉同学们:当你在网络空间发言时,请记住,《民法典》对名誉权的保护,不网暴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当你在校园里生活时,请记住,《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暴力的零容忍,拒绝欺凌,友善待人。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让我们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把对宪法的尊崇化作日常的言行,把对党规的敬畏刻入教育的年轮。愿我们携手并肩,学法于心,守法于行,让法治阳光普照郑州理工,让法治力量护卫青春远航!

  (作者 开源校区直属党支部 娄冉,学校“学法于心,守法于行,法治护航青春路”主题演讲比赛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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