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9日,基础教学部数学教研室全体教师在七号楼106针对本学期高等数学平时成绩的计算召开会议。
在会议中为对学生数学平时成绩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细则,做为学期末学生课程平时分评定标准。任课教师在期末考试前评定学生平时成绩包括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将平时成绩汇总好后填入教师日志。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一、出勤成绩(最高分为50分)
学生旷课1次(2学时),出勤成绩扣5分,单课时每次扣3分。请假不扣分。二、作业成绩(最高分为30分)
作业和实操批改按A、B、C、级(三级),缺少一次作业扣4分,一次B级扣1分,一次C级扣2分。
三、课堂表现成绩(最高分为20分)
1、积极主动回答教师提问,每答对1次,加1~2分。
2、教师点名后回答提问,每答对1次,加1分。
3、教师点名后拒不回答或不站立者,扣1分。
4、上课不认真听讲、频繁小话或长时间聊天、每次扣1分。出现其它态度恶劣或影响正常上课每次扣2~5分。
5、有其它表现突出事项可适当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