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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人:叶丽娜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9/6/17 11:02:55
各系部、处室、中心:
期末考试临近,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圆满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命题
1.本学期开设所有课程的命题由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安排,命题要按照教学大纲和《郑州理工学院工作制度汇编(2016)—试卷命题及试题库建设管理办法》中考试命题要求(附件1),命制平行等价的A、B两套试卷及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
2.课程考核可采用闭卷、开卷、作品、论文、实操、上机操作等多种形式。采用闭卷、开卷(试卷形式)形式的课程考试,按照教务处规定的统一格式(附件2)进行命题;采用闭卷、开卷(试卷形式)以外形式的课程考试,按要求填写非试卷类课程考核方案(附件3)。
3.选修课程由公共艺术中心负责组织命题。
4.《毛中特》课程需命制平行等价的A、B、C、D四套试卷及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
5.凡相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程,使用相同试卷进行考核。
6.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6月18日前,将期末考试课程命题责任审核汇总表(附件4)、试卷样卷或非试卷类课程考核方案(A&B)、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试卷审批单(附件5)交至教务处(图书馆902),包括考查课和选修课。
7.教务处抽取30%(含)课程的试卷进行复查,如抽取的试卷中50%(含)以上的试卷不合格,该教学单位所有试卷全部返回重新命题。教务处最终会对各教学单位的试卷命题质量情况进行公布。
8.为方便试题管理,加强保密工作,试题上交过程中一律装袋密封。
9.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考核命题审定工作和命题管理工作,要确保试题质量,严格试题保密。特别强调试题命制教师恪守试题保密制度,严禁任课教师以划定复习范围或布置复习题等任何方式向学生透漏、暗示考试内容。
二、考试改革
1.本学期开设的考试课(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未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核,须在6月14日前提交考试改革申请。
2.课程考核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平时成绩所占比原则上应不低于课程总成绩的30%,不高于课程总成绩的50%,如成绩构成比例不在规定范围内须在6月14日前提交考试改革申请。
3.考试改革申请包括考试改革方案(目的、考试内容、形式、成绩构成比例、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考试改革申报表(附件6)、试卷样卷、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
4.考试改革申请须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期末考试
(一)期末考试资格审查
1.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进行本学期期末考试资格审查。
2.各教学单位按照《考试资格审查》(附件7)要求进行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并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系部。
3.学生所在系部汇总本系部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并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4.2019年6月27日,各系部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审查结果分别以电子、纸质两种形式,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缓考办理
1.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进行缓考手续办理。
2.缓考手续的办理按照《缓考及补考办法》(附件8)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3.需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首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网上提交缓考申请;然后持个人申请书、《课程缓考申请表》(学院官网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系部进行审批。
4.系部审核、签署意见后,6月21日统一交至教务处进行审批备案。
5.教务处审批后,将通过审批的《课程缓考申请审批通过回执》反馈到系部,由系部通知到本人,学生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缓考办理情况。
(三)期末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
(1)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第19周)为考查课、选修课考试时间。
(2)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第20周)为考试课考试时间。
(3)2019年7月2日上午和下午14:30-16:00为全院公共课考试时间,7月1日、7月2日下午16:30至7月5日为专业课考试时间。
(4)考查课、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可根据学院考试时间安排及课程实际情况随堂考试。
(5)专业课考试根据学院考试时间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上午8:30开始,下午2:00开始,每场考试至少间隔30分钟。
2.考务安排及要求
(1)6月17日至6月21日,各教学单制定期末考试工作方案,6月21日将期末考试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6月24日至6月28日,印制期末试卷。学院对试卷印刷制订了统一的规范,各教学单位必须按规范及要求印刷试卷。试卷印刷期间,各教学单位要选派专人负责试卷印刷和保管工作,落实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3)各教学单位一定要对教室(考场)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教室座位实际情况安排相应年(班)级学生考试,避免因教室容量与考试人数不符而影响考试的现象发生。
(4)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明确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系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考务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提前到岗并坚守岗位,以便及时联系处理突发事件。
(5)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应做好每场考试的考场记录工作,要求监考老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一式两份)。
(6)所有课程(包括考查课、选修课)的考试均要求有考生签名,《考试签名表》(附件9)。
(7)每场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的考务办公室人员应及时将考场纪记录信息录入教务系统。
(8)督导、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考试准备工作、考试过程进行督查。
(三)试卷批阅及分析
1.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严肃、客观、公正、规范地批阅试卷,不得随意扣分、送分,避免误判、错判。课程所评定的成绩应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情况。
2.阅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安排专人复核成绩。同时,任课教师应对试卷卷面成绩进行分析,填写试卷分析报告(一式两份)(附件10),试卷分析应认真、客观、准确,填写完整。
3.具体要求见学院工作制度汇编(2016)中《阅卷实施办法》、《试卷分析基本要求》及《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4.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试卷存档工作,具体要求见学院工作制度汇编(2016)中《教务系统成绩录入的管理规定》及《阅卷实施办法》中试卷的装订和试卷存档。
(四)成绩登录要求
1.课程考核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做好成绩的录入工作,原始课程成绩单要一式三份,分别随试卷、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存档。同时,系部打印综合成绩表,加盖系部公章上报教务处。
2.2019年7月1日8:00至2019年7月10日17:00为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时间,各教学单位务必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
3.成绩录入时,学生考试作弊按“0”分计,并在备注栏内选择“舞弊”字段;缺考在备注栏内选择“缺考”字段。
4.课程考核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成绩公布之前各教学单位应对各门课程成绩分布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成绩分布状态出现异常,应及时查找原因写出书面分析报告,提交整改分析报告报教务处,在成绩公布之前及时加以修正。
5.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多次出现错误,或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学院将按《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制度汇编》(2016)中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6.2019年7月11日,各教学单位将考试总结、综合成绩表、补考名单等期末考试材料交至教务处。
(五)加强考风考纪宣传
1.各系部要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开好考前动员会,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学院工作制度汇编(2016)中《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中有关管理规定。
2. 本学期拟试行诚信考试,设立无人监考的诚信考场。(详见教务处、学生处联合制定具体方案)
3.监考人员要提前到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照《监考工作规范》、《考场守则》及《监考守则》(附件11)的有关规定执行。监考人员一经发现考生作弊,立即如实记录作弊情况,考试结束后将该生作弊证据、考场记录表等证明材料交教学单位考务办公室。
4.考试期间,学院安排巡视人员到考场巡视,督查考场秩序。一经发现有违反考场纪律者要严肃处理。

附件:
1、命题要求
2、期末试卷模板
3、非试卷类课程考核方案
4、期末考试课程命题责任审核汇总表
5、试卷审批单
6、考试改革申报表
7、考试资格审查
8、缓考及补考办法-缓考
9、考试签名表
10、试卷分析(试卷类)/考核成绩分析(非试卷类)
11、监考工作规范、考场守则、监考守则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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