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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人:张红霞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8/8/22 11:59:37

各系部、处室、中心、就业及心理教研室:
根据本学期学院总体工作安排,于第2周(8月27日至8月31日)进行补考(包括选修课程),现将本次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领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高建炳
副组长:仝克勤、董德志
    成  员:各系部主任
主  考:高建炳
副主考:仝克勤
【巡视组人员名单】
组  长:董德志
成  员:廖东霞、屈延红、闫 艳、张红霞、梁 爽、张 涛、田娟娟、贾伞伞、叶丽娜
二、时间安排
1、8月21日至8月24日,各系部整理、汇总补考课程及补考学生名单,制定补考考试方案; 8月24日各系部将补考考试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8月21日至8月25日,各系部印刷补考试卷;
3、8月26日,各系部安排布置考场,召开补考工作考务会。
4、8月27日至8月31日,组织补考(包括选修课程的补考)。
(1)8月27日,8月29日至8月31日,组织专业课补考(包括选修课程的补考);
(2)8月28日,组织公共课补考。
(3)8月31日(中午13:00-14:30),组织计算机基础课程补考。
(4)五年制与中专补考时间,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不包括16级五年制)。
5、9月3日至9月6日,批阅试卷,汇总、录入补考成绩。
三、补考工作要求
1.各系部须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系部主任为主要负责人。
2.考场由各系部、就业及心理教研室自行安排。
3.公共课补考由基础教学部统一组织安排,教务处协调。
4.专业课补考由各系自行组织安排。
5.《心理与健康》课程补考由心理健康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就业与创业教育》课程补考由就业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选修课程的补考由开课系部统一组织安排。
6.五年制与中专补考由五年制专科部组织安排。
四、加强考风考纪与管理
1.各系部应高度重视补考工作,认真组织考试,本着“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的原则,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客观、公平、公正。
2.监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学院工作制度汇编(2016版)《监考工作规范》、《考场守则》及《监考守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履行职责。
3.考试期间,除系部自行安排的巡视,学院也将安排巡视人员到考场巡视,督查考场秩序。一经发现有违反考场纪律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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