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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关于举办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人:王晓光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7/11/15 8:55:47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各系(部)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专职团总支书记、班主任、辅导员和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
二、比赛流程
  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测试参赛辅导员基础知识掌握和网文写作能力,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于11月29日19:00在实验楼102室进行,各系部组织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全员参赛,学生处团委机关人员也可自愿参赛。测试项目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和网文写作。
    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内容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党和国家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重要文件等。
    网文写作不限字数,不限文体,主要考察辅导员理论素养、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网络素养。笔试限时120分钟。
    2、决赛:决赛环节由学院负责组织,取初赛成绩前十名参加决赛,于3月27日19:00在实验楼102室举行。进入决赛的参赛者提前5分钟到现场抽签,并抽取比赛题目。参赛者在6分钟内对学生遇到的各种问题以情景再现的方式进行现场处理。题目涵盖新生学业规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辅导、情感问题指导、宿舍关系协调、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处理等多方面工作,与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参赛者利用所掌握的发展辅导、心理咨询以及危机干预等技能,帮助学生解开心结、解决问题。
三、表彰奖励
  进入此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的人员,综合初赛、决赛成绩,由学院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一等奖1名,奖励年度绩效分6分,并由其代表学院参加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所在系部学管领导或机关单位领导奖励年度绩效分3分;二等奖2名,奖励年度绩效分4分;三等奖3名,奖励年度绩效分2分。在省里参赛并取得前30名的辅导员,除奖励年度绩效分外,奖励现金500元,所在系部学管领导机关单位领导奖励年度绩效分5分。
四、工作要求
    1、为加强测试题目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初步建立一个试题库,要求各系部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处团委机关人员,每人设计一套基础知识测试试卷、一则网文写作材料和一个学生谈心谈话案例(题型、题量参考附件),试卷后须附标准答案(客观题)、答题要点或评分标准(主观题),于2017年11月1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
462826845@qq.com
    2、各系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鼓励和支持本部门辅导员或职员认真出题、积极参赛。
    3、通过活动的开展,积极营造广大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把组织参与竞赛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的过程,以赛代训、以赛代练,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全面提升学生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附件一:第二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笔试试卷
    附件二:网文写作材料
    附件三:学生谈心谈话案例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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