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规范我院考试,严肃考风、考纪,促进学风、校风的建设,根据学院《考试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需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7年6月5日—9日
二、审查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资格:
1.缺课累计学时超过该课程计划学时三分之一(包括三分之一)者;
2.旷课学时累计超过该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学时三分之一(包括三分之一)者;
3.未提交作业或实验报告的次数超过应当提交次数的三分之一(包括三分之一)者。
三、审查公示
各系部要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四、报送审查结果
2017年6月15日,各系部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审查结果分别以电子、纸质两种形式,报送教务处备案。
附: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附件可在学校网站教务处网页自行下载)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