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人事档案应放在就业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若暂无代理单位也可暂时保存在学校,保存期两年。
二、凡是学校6月份统一派遣的毕业生,学校将于7月份根据其《就业报到证》将档案通过机要方式寄出。
三、7月初,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集中邮寄。
个人提取档案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因工作提取档案应提供本人的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和工作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原件(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不需要调档函),未办理报到证的不得提取个人档案。
2、专升本录取的毕业生提取档案应提供本人毕业证、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毕业生的档案在学校保存两年,毕业两年后寄往生源所在地的地市级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