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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人:张月华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6/9/14 10:30:15

各系部:
为了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落实好国家和各级政府各项资助政策,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通知如下:
一、充实和成立认定组织
1、各系充实和成立以系部领导为组长、党(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2、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3、系认定工作组成员、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应在本系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4、各系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公示后于2016年9月14日上报院资助中心。
二、认定范围、档次
1、认定范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册普招学生。
2、认定档次: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大小分为特殊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三档。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9月13日--9月14日)
新生填写《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表上必须有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的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变化,可只提交《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班级民主评议(9月18日)
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有关状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3、系部审核(9月19日)
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4、系部公示(9月19日--9月23日)
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本系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系认定工作组提出复议。系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 学院审核(9月26日)
各系上交评审报告,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系通过的《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各系、各班要严格按照《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初步认定工作,并将《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两表交系团总支书记汇总。
2、学院将不定期对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已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系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可适当做出调整。
4、学生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有效开展资助工作的基础,各系部要认真开展,精心认定,为困难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帮助。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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