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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人:张月华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6/4/25 15:53:13

各系(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激励引导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下发《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6268号文件)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评选名额

系部

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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