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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人:张月华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6/4/5 15:25:01
各系(部):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2015-2016学年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为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郑州市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大一学生参评时着重参考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日常表现情况;大二、大三学生参评时着重参考综合素质测评及日常表现,及是否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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