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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档案室档案保密制度
来源:校长办公室 发布人:司炎豪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6/2/26 16:30:36

1.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2.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3.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出档案;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
4.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5.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6.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7.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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